T二连浩特部门网站群>>审计局>>机关党建>>党风廉政建设

二连市审计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
〖发布日期:2008-07-14〗〖作者:二连浩特市审计局〗
〖字体: 〗〖背景色: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(默认色)〗〖打印本稿〗〖关闭

一、党员的民主生活会,每半年召开一次,根据实际需要,也可以随时召开。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,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下一年的一月底前召开。

二、党员民主生活会开会日期和议题,须提前通知到会人员,使其作好准备。

三、党员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—批评和自我批评—团结的方针,充分发扬民主,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,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。

四、党员民主生活会的记录要有专人负责、专人保管,记录的内容要详细、准确。

相关附件:  

打印本稿〗〖关闭〗